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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车上挂了个饰品 罚款!阳泉车主注意啦 相互转告

发表于2014-12-17

12月8日10点多,徐先生开着现代轿车,接到了朋友的电话,他担心有要紧事,就一只手打电话一只手持方向盘开车,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了下来。


可是出乎徐先生意料的是,这次交警一次给他开了三张罚单:一张是开车打电话罚50元;一张是未系安全带,罚50元;最后一张是因为车内后视镜上悬挂了饰品,罚20元。


违章代码1049,在机动车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,放置影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,罚款20至200!


交警指出:

车内后视镜上挂饰品,存在安全隐患,违反了《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: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。


不仅仅是车内后视镜上的挂件,包括车内前后窗范围内放置的玩具娃娃、抱枕等物品,只要妨碍到驾驶员的视线就存在安全隐患,属于交通违法行为。


虽然不是发生在阳泉,但是也要引以为鉴。众所周知阳泉最近在整治斑马线车让行人,但是其它违法行为还是需要普及的!让阳泉更文明,更守法!


赶紧看看车上有没有遮挡视线的挂件,有就赶紧摘了吧!


你知道这样挂饰品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吗?不知道的赶紧互相转告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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